前李呈村

关键词:

  前李呈村位于垦利街道办事处驻地以东0.5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7°35′,东经118°35′。地处县城腹地,西倚黄河路,南靠中兴路,东与中兴小区相邻,北与李呈村相望。全村88户,412人,皆汉族。原土地面积500亩,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土质属沙碱性,以种植水稻为主。自县城建设以来,村土地被占用,属典型的城中村。经省政府批准,于1997年将全村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

村名来历

  1910年(清宣统二年),袁之方、袁风瑞、李来之从寿光县李家呈子迁此建村,沿用原籍村名为“李家呈子”。1929年,因黄河决堤,洪水泛滥,该村部分户北迁建村,将李家呈子改名为“南屋子”。1943年,因村民平安度过了日本侵略军的21天“大扫荡”故以嘉言更名“太平村”。1947年,因和李家呈子(该村北大李呈)相比较小,故改名为“小李呈”。1984年,从李呈行政村分出单设行政村,因在李呈村前,故更名“前李呈”,1984年,建前李呈村民委员会。

姓氏来源

  该村现有袁、刘、王、张、任、李、庄、叶、宋、孙10姓。

  袁姓分别于1910年由寿光县李家呈子迁入,1911年由寿光县道口老河崖村迁入,1950年由寿光县道口周疃村迁入。

  刘姓分别于1910年由寿光县道口李家呈子村迁入,1961年由寿光县道口李家呈子村迁入,1966年由沾化县王二村迁入。

  王姓分别于1910年由寿光县道口王家呈子村迁入,1912年由寿光县道口太平村迁入,1914年由寿光县道口七里村迁入,1943年由寿光县洛城褚庄迁入。

  张姓分别于1948年由寿光县道口圈里庄子迁入,1958年从今李呈村迁入。

  任姓  1955年,由寿光县小大家洼迁入。

  李姓分别于1944年由寿光县筏子口迁入,1984年由今北仓州村迁入。

  庄姓  1941年,由寿光县余粮村迁入。

  叶姓  1956年,由寿光县仉庄迁入。

  宋姓  1942年,由寿光县回河口迁入。

  孙姓  1956年,由寿光县道口迁入。

  刘姓  1966年,由沾化县王二村迁入。

经济发展状况

  新中国成立前,这里土地辽阔,人烟稀少,多数移民因生活所迫到此垦荒种地,维持生活。农业生产以种粮为主,种植单一。虽然近靠黄河,但并无兴修水利之举,黄河堤坝低矮单薄,经常决口泛滥成灾,农民深受其苦。种地受大自然的摆布,遇旱不能浇,遇涝不能排,生产无保障,遇有灾年,基本是颗粒无收。正常年景,粮食亩产不过百斤。农民辛勤劳作一年,勉强能够解决吃饭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经济,提高了生产力。农业生产也由单一的粮食种植,逐步增加了棉花、芝麻等经济作物,粮食产量逐年增长,农民收入较前有了大的提高。人民公社化时期,由于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推行“一大二公”的政策,让农民吃大锅饭,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1962年,贯彻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此后的十年间,农业生产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虽然在“以粮为纲”的方针指引下,各队组织起了农田试验队、水利专业队,整田改土、开挖渠道,扩大水浇面积,取得了一定成效,粮食产量有所上升,但在此期间,该村又把社员的自留地收归集体所有,把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取缔自由市场,致使农村经营单一,经济效益低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85年全村水稻种植面积达到1260亩,水稻亩产量由原来的350公斤增加到500公斤以上,总产达到63万公斤,人均稻谷1500公斤。从此村民的生活由温饱走向了富裕。

  随着县城的建设和扩展,村土地逐年被占用,1997年,全村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99年始,由村集体与村民共同投资3000余万元,先后建设了商贸城一期工程、垦利县最大停车场、9000平方米的水产品批发市场、3500平方米的沿街商品楼、4800平方米的村综合贸易楼、960平方米的车站楼。以上项目的建设,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22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村经济的发展。

  2002年始,村集体每年为村民发放面粉6袋、大米40斤、食用油4桶及燃气等。电视收视费、家庭财产保险费、银龄安康保险费,全部由村集体承担。另外每月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50元。70岁以上60元、80岁以上70元。每年老人节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节日慰问金300元,每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日蛋糕一个。

  至2015年,先后发展工贸公司1家,个体铝合金加工2户,各种汽车运输户11家,80%的家庭妇女从事家庭手工业(织渔网、粗布),80%的劳动力从事建筑、运输、土方工程、餐饮服务、食用菌种植、工厂打工、卫生清洁、城市绿化等第三产业。村民的经济收入得到了有效保障。全村拥有大型车11辆、家庭轿车38辆、电动车、摩托车遍布家户户,家家有彩电、户户有冰箱,有38户在城区购买了楼房,村民全部住上了宽敞明亮的大瓦房,18户住上了别墅。村民的衣食住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01元。

知名人士

  袁诗平  1948年10月生。1964年起,先后在山东省航空学校济南军区通信训练大队、济南军区蓬莱守备区工作。历任济南军区守备第三师无线电台台长、无线电通信参谋、济南军区司令部通信部通信参谋和济南军区军务第三师通信科长。1985年起,历任垦利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垦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7年11月退休。

  袁金龙  196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垦利县第一中学、垦利县垦利镇中学教师;垦利县法制局科员、垦利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垦利县郝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垦利县董集镇镇长、党委书记。2010年12月至今,任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大事记

  1.1913年,春夏之交,大旱,蝗灾严重,农田大部绝产。

  2.1914年,境内男性民众开始剪辫子。

  3.1943年11月18日—12月8日,日伪军2.6万余人,配以飞机汽车,以垦利为重点,对清河区抗日根据地进行了空前残酷的21天“大扫荡”。

  4.1958年,办公共食堂,大炼钢铁,砸烂铁锅,烧毁木材家具,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5.1964年7月至9月,连降大雨,累计雨量达675.6毫米,农田基本绝收。

  6.1969年7月18日中午,渤海湾西部发生7.4级地震,本村震感强烈,道路多处裂缝,平地涌出黑水、泥沙,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7.1975年,全村用上电灯照明,结束了点煤油灯的历史。

  8.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7.8级地震,本村震感强烈,多数村民住防震棚数日。

  9.1983年,修建水库2座,建设提升站2处,新上变压器1台。

  10.1985年,铺设自来水管线,户户通上自来水。

  11.1987年,进行村庄规划,到1997年村庄建设基本完成。

  12.1997年,全村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13.198年,中兴路南商品楼开始建设。

  14.1999年,建设村西综合办公楼、车站商贸楼。

  15.200年开发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停车场,同时开设“一六”农贸市场集。同年,村内道路全部硬化,安装路灯16盏。

  16.2002年11月,完成村祠堂搬迁工作。与县民政局合作,一次性投资18万元用于黄河口烈士陵园建设,由陵园负责永久性无偿存放前李呈村村民骨灰。

光荣榜

  1.1999年7月,该村被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模范村”称号。

  2.2002年4月,该村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村”称号。

  3.2003年4月,该村被市人事局、市计生委授予“新时期育龄群众之家”称号。

  4.2004年6月,该村党支部被县委授予“‘五个好’村党组织”称号。同年12月,该村被市科技局授予“科技示范村”称号。同年,该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先进村”称号。同年,该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小康文明村”称号。

  5.2005年3月,该村被市文明委授予“小康文明村”称号。

  6.2006年3月,该村被省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称号。同年3月,该村被市老龄委授予东营市“老骥立功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7.2013年11月,该村被省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

历届村党支部书记

  袁崇溪(1983-1993.12)

  袁振国(1993.12-1997.1)

  常怀美(1997.1-1999.1)

  袁崇海(1999.1-2002.9)

  胡常亮(2002.10-2005.1)

  王金国(2005.1-2007.12)

  袁振武(2007.12-)

历届村委会主任(村长、大队长)

  袁崇岭(1985.1-1988.1)

  袁崇义(1988.1-—1991.1)

  袁祟海(1991.1—2002.1)

  王金国(2002.1-2009.1)

  (2009-2011.4无村主任)

  王生军(2011.5-2014.12)

  王金国(2014.12-)

(责任编辑:侯丽雅)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