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村

关键词:

  牧场村位于垦利街道办事处驻地东北17.8公里处,理坐标为北纬37°41′,东经118°42′。东与北盐窝村相连,西倚黄河大坝,南与东宋村相望,北与济军基地一分场相邻。全村有48户,170人,皆汉族。土地总面积950亩,其中耕地540亩。土质属沙碱性,冬季干冷,夏季湿热,四季分明,属温带季风气候。主产棉花、玉米、小麦,经济作物有苹果、冬枣。

村名来历

  1948年,村民孙长久自鲁西梁山县迁此黄河南岸居住,始系种地屋子,并开展摆渡业务。1952年随着宋姓、张姓等人的迁入,逐渐形成村落,故以孙姓取村名“老孙屋子”。1960年5月,在此成立孤岛共青团林场分场时,因以牧为主,故改名“牧场”沿用至今。

姓氏来源

  该村现有宋、张、陈、刘、董、鞠、邢、李、高、王10姓。

  宋姓分别于1952年、1954年由利津县二区、垦利县二十户村迁入。

  张姓分别于1953年、1960年由寿光县、利津县迁入。

  陈姓分别于1956年、1960年由寿光县、利津县迁入。

  刘姓1960年,由利津县范家村、今西宋乡夹河村迁入。

  邢姓1959年,由今胜坨镇迁入。

  董姓1960年,由沈家村迁入。

  鞠姓1963年,由利津县迁入。

  王姓1960年,由利津县迁入。

  高姓1974年,由寿光县迁入。

  李姓1973年,由高青县迁入。

经济发展状况

  立村之初,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村经过土地改革运动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互助合作的愿望更加迫切。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由低到高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粮食产量不断增长,农民生活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在发展过程中,当时由于产生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的缺点,有的初级社成立后还没有得到巩固、完善,很快就转到高级社,村民缺乏思想准备,加之管理经验不足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在定程度上挫伤了村民的积极性,使不少村民收入下降。

  人民公社化时期,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盛行,随意虚报产量,大办集体食堂,让农民吃大锅饭。三年困难时期,粮食紧缺,不少村民挨饿得了浮肿病,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受到严重损失。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此后的十年间,由于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了农业生产,把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被割掉,关闭自由市场。套用“大寨记工法”,分配上搞平均主义,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严重挫伤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村民经济的收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经验教训,工作重心战略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首先在土地上大做文章,在种好管好常规农业的同时,调整出专用地块,引进苹果、冬枣种植,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在粮食增产的同时,人们开始向第三产业发展。有的搞起了运输、有的搞起土方工程,有的在外长期打工。

  农民的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全村有小型拖拉机30余台,大型拖拉机1台,挖掘机1台,家庭轿车16辆,部分户进城购买了楼房,户户家电齐全,家家都有存款。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76元。

大事记

  1.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西部发生74级地震,境内有强烈震感,道路多处裂缝,平地涌出黑水、泥沙,本村房屋不同程度遭到破坏。

  2.1982年,村用上了电灯照明,结束了点煤油灯的历史。

  3.2002年,村内修筑了柏油路,大大方便了村民出行。

  4.2005年,建设了文化大院、村委办公室、安装路灯11盏村民开会有了场所。

  5.2007年,家家户户用上沼气,安装上太阳能热水器。

  6.2014年,村集体投资40余万元,建设文化广场1处,村民健身、休闲有了去处。

光荣榜

  集体荣誉

  2009年,被市文明委授予“小康文明村”称号。

  个人荣誉

  1.2005年,宋守信被市政府授予“百名农民科技致富标兵”称号;同年,被县政府授予“冬枣技术能手”称号。

  2.2006年,宋守信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历届村党支部书记

  宋希章(1978-2003.11)

  宋守信(2003.12-)

历届村委会主任(村长、大队长)

  董建民(1963-1968.11)

  刘春峰(1968.12-1975.12)

  王如功(1976.1-1978.11)

  邢贤书(1978.12-1981.12)

  董其文(1982.1-1989.11)

  宋守信(1989.11-)

(责任编辑:侯丽雅)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