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沙村

关键词:

  宋沙村位于郝家镇政府驻地以东2.5公里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7°23′东经118°23′。西与王沙村相连,与迟沙村近邻,西南与孙家村一路之隔,南临薛家村,东临大务老村,地处退海之地,黄河冲积平原。截至2015年,有户数257户766口人,土地面积3800余亩。

  村名来历

  1369年(明洪武二年)自直隶省枣强县辗转至此,在小河以北,低洼沙地搭棚而居,户数积少成多,年深日久,自然成村。因宋氏居多,故以姓氏及居住地土质得名宋家沙窝村,1942年更名为宋沙村。

  姓氏来源

  该村现有宋、王、周3姓。

  宋姓1369年,由枣强县迁入。

  王姓1369年,由枣强县迁入。

  周姓1369年,由枣强县迁入。

  经济发展状况

  宋沙村历来以农业为主,主产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新中国成立初期,因生产条件极差,种植作物单一,且品种质劣,生产工具落后,缺少耕畜,旱涝不保,靠天吃饭,产量极低。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分得了土地,生活有了好转,后又相继成立了互助组,农业初级合作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也相应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生产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措施不善,存有“吃大锅饭”的弊端,生产效率低,村民生活水平很难提高,甚至连温饱都很难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种田积极性,又加上科技种田知识的普及,优良品种的推广,农田基本建设的加大投入,水利设施的改造提升,新型种植模式的应用等一系列增产措施的实施,粮食产量猛增,村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村容村貌大有改观。

  1993年村“两委”出台村优惠政策,发动群众建起了54个蔬菜大棚,并支持发展劳务输出、零修、建筑施工等行业,村民经济收入普遍提高。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万元。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数不少的村民到城镇社区购置了楼房、汽车、高档家电。富裕起来的宋沙村还成立了庄户剧团、秧歌队、健身舞蹈队,实现了物质精神文明双丰收。

(责任编辑:侯丽雅)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